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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大开展非遗保护执法检查

来源:市文广新局网站 作者:市局社文科 发布时间:2018-10-11 16:38:16 浏览:656次

 

10月10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云霞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非遗执法检查组,赴南谯区、明光市、滁州学院、滁州市非遗中心,检查《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滁州市政府副市长陆峰、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学武分别陪同调研、参加座谈。

检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南谯区乌衣非遗小镇、明光剪纸传习所、滁州学院非遗教育传习基地等,察看了国家级非遗项目凤阳花鼓、省级非遗项目端鼓、市级非遗项目明光剪纸的保护传承情况,参观了乌衣非遗小镇皮影馆等非遗研学基地、滁州市非遗馆等,并与市文广新局、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

市文广新局局长郝庆孝代表市政府汇报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自2018年1月《条例》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一是不断加强《条例》的常规宣传和节庆期间的重点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非遗传承人和项目保护,落实150万元专项经费,51个市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获3000元补助费,新建9个市级非遗传习基地,重点保护6个非遗项目;三是广泛开展非遗保护成果展示活动,成功举办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活动,承办“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省、市级主场活动,组织参加全国非遗曲艺周等国内交流活动,有力扩大了我市非遗的影响力。

朱云霞指出,《条例》实施不到10个月,我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她强调,下一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进一步提高对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通过学习让各级干部真正了解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条例》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率和普及率;二要正确处理好非遗的保护与利用关系,结合旅游做好非遗产品的开发利用;三要强化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实行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和非遗传习基地的动态管理,实现非遗保护精准施策;四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机制,在不断加强政府保护力度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实现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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