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滁州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2188次
梅芳苑艺术团成立于2011年8月18日。该团由市文化馆统一领导,提供排练场地,每周定期活动两次。聘任了首批领导成员及业务指导老师,参与和指导艺术团的招聘和录用工作。艺术团实行自愿参加、自主管理的原则,自带乐器(大部分),自娱自乐,自谋发展,自觉接受市文化馆的领导。根据现有条件和实际水平,努力完成由市馆组织的社会文化活动和相关演出任务,为黄梅戏艺术的创新与发展贡献力量。
艺术团成立近两年来,虽然实行“自愿参加、自主管理”原则,但也确立了“综合考评,好中取优”的聘用、录用原则。经不断筛选、出局,现有登记在册成员26人。艺术团成立之初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对考勤、活动时间、场地管理、人员分配和管理分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当时确定的每周两个半天的活动时间(每周五、周日下午三个小时),一直坚持至今。活动时间里,大家态度端正,排练认真,相互取长补短,精益求精,在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下,现已排练出有一定艺术质量的黄梅戏传统经典唱段近50首,2人以上表演唱节目近10个,质量上乘的个人表演唱节目十多个。
近两年来,艺术团参加的由市馆组织的活动有:2011年“嗨.滁州网”在滁州大剧院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2012年7月30日在人民广场举办的纳凉晚会;2012-2013两年的春节“送文艺到社区”活动;为庆祝十八大召开到西涧社区的演出;赴来安、定远县的文化联谊和交流活动;2012年8月,还曾接受《安徽日报》驻滁州站记者的采访。采访内容刊登于2012年9月4日的《滁州日报》。
2013年下半年,艺术团将选择适当时间举办一次“黄梅戏优秀、经典唱段演唱会”。目的在于展示建团以来取得的艺术成果,提高艺术水平,激励全体成员的创作热情,增强凝聚力,抒发浓郁的黄梅戏情怀,推动艺术团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