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滁州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2023-01-16 11:25:05 浏览:638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活动。
一、活动主题
第四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滁州市文化馆、滁州广播电视报社
承办单位:南谯区书法美术家协会、琅琊区书法家协会
三、参加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书画篆刻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活动时间
2023年全年,具体安排为:
1月至3月线上线下征集作品;
4月至6月评选作品,编印作品集画册并刊发(5月举办线下少儿书画美术作品展);
9月至12月,组织线上线下展览(成人作品展)。
上述活动时间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
五、作品主题
参加活动作品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建设等主题,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作品类型及奖项设置
1.作品类型
中国画、书法、篆刻类作品;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画类作品;剪纸、农民画类作品。
2.尺寸要求
中国画、书法、篆刻类作品4尺整张以内;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画、剪纸、农民画类作品需自行装裱装框(不得使用易碎玻璃),装裱装框后规格不得超过180cm×180cm;少儿作品尺寸不限。
3.奖项设置
(1)成人类: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6名。
(2)少儿类: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6名。
(3)银发奖(70岁以上):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作品奖12名。
根据来稿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鼓励奖若干。
七、参加方式
第四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具体详见《新滁周报》。
八、组织机构
成立第四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工作筹备组、评委组、评审监督组、宣传组等,办公室设在滁州市文化馆(清流中路1170号)。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3530459、18055005905。邮 箱:282503642@qq.com。
九、其他事项
参加活动作品,在活动结束后,全部退件,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活动主承办方协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