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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活动启事

来源:滁州市文化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1-02 10:04:41 浏览:9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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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

一、活动主题

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滁州市文化馆、滁州广播电视报社

协办单位:琅琊区书法家协会、南谯区书画志愿者服务队

三、参加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书画篆刻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活动时间

2024年全年,具体安排为:

1月至3月线上线下征集作品(同步评选作品);

3月至4月,举办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女子书画作品展;

5月至6月,举办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少儿书画作品展;

7月至8月,编印作品集画册并在《滁州广播电视报》、安徽公共文化云、网站和微信等刊发(注:女子和少儿作品展在展览期间刊发);

9月至10月,举办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优秀作品展;

上述活动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

五、作品主题

参加活动作品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展示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滁州建设新成果。

六、作品类型及奖项设置

1.作品要求

(1)中国画、书法、篆刻类作品;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画类作品;剪纸、农民画类作品。

(2)尺寸要求

中国画、书法、篆刻类作品4尺整张以内;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画、剪纸、农民画类作品需自行装裱装框(不使用易碎玻璃),装裱装框后规格不得超过90cm×200cm;少儿作品尺寸不限。

2.奖项设置

(1)成人类:设书画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6名。

(2)少儿类:设书画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6名,儿童画和硬笔书法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银发奖(70岁以上):设书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

根据作品征集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鼓励奖若干。

七、报送方式

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为公益性质,不收费用,采取现场报送和电子邮箱报送方式,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再接收。作品报送邮箱:282503642@qq.com。

八、组织机构

成立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工作筹备组、评委组、评审监督组、宣传组等,办公室设在滁州市文化馆(清流中路1170号)。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3530459、18055005905。

九、其他事项

1.严把意识形态关,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活动结束后,作品全部退件,取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其他具体事宜由活动主承办协商安排。

 

附: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作品报名表

附件: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作品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03556a63e2e58d6e23cea00ecbd0c5e.doc (24.00 KB)

                 

 

第五届“新滁州·新风采”书画艺术交流会组委会

(滁州市文化馆代)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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